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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食品标签印刷注意的问题

2020-10-29 14:40:50

烟台食品标签印刷需要注意事项:
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,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“辐照食品”。
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,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。


烟台食品标签印刷


允许免除标注内容
当容器的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时,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,可免除5.2和5.5~5.7条的内容。
产品标准(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)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,可以免除保质期或保存期。
进口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、地址和产品标准号。
推荐标注内容
批号
由食品的生产或分装单位自行确定方法,标明食品的生产(分装)批号。
食用方法
为保证食品的正确食用,可以在标签上标明容器的开启方法、食用方法、每日推荐摄入量、烹调再制方法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。必要时可以在标签之外单独附加说明。
热量和营养素
可以按GB 13432的规定,标明热量和营养素的含量。
 烟台食品标签印刷基本要求
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。
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,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;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、易于辨认和识读。
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,必须清晰、简要、醒目。文字、符号、图形应直观、易懂,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。
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。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。
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。
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,但必须拼写正确,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。
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,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,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。
食品标签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,如:
质量单位:g或克,kg或千克;
体积单位:mL、ml或毫升,L或或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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